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防治机动车大气和噪声污染,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现批准《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技术规范》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以上标准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2024年1月17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4年1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