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编制的《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催化氧化-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法》(db37/t 3922-2020)已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将于2020年5月3日起实施。
本标准的特点:一是测定方式由实验室分析测定改为现场直接测定;二是精简了样品采集、运输等环节,缩短了监测时间;三是避免了样品采集、保存、运输等环节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损失、吸附或变质;四是操作简便、耗材少、维护量小,可现场直接读取监测数据,数据时效性、平行性较高。
本标准可广泛应用于挥发性有机物的常规监测、应急预警监测等领域,为加强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和促进挥发性有机物管控治理提供了标准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