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生态环境局,有关单位:
现将《山东省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技术规范 陆地生态系统(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应做好与国家、省有关政策要求的衔接,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厅反馈沟通。试行期间,国家、省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联系人:孙国新,陈鹏鹏
联系电话:0531-51799117,51798138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