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商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各市分行、各市税务局: 现将《山东省生态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311”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商务厅 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2023年11月24日
附件:《山东省生态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311”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pdf
来源: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