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扎实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推动地下水污染分区管理、分类管控,将从哪些方面持续发力?
首先,强调了聚焦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对象。实施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推动化工园区等地下水重点污染源分类管理,进一步聚焦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对象。其次,强调了应加强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试点工作。深入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集成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项目成果,推动典型在产企业边生产边管控土壤地下水污染风险工程示范,实施重点区域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试点。再次,强调将完善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加快构建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等标准体系,持续开展重点源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评估。此外,强调将加强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工作。开展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与污染源“双源”叠加分析,筛选确定风险大需优先保护的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名单;管控化工园区周边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推进人为因素导致超标水源的综合治理。
(摘自2023年3月30日,中国环境报电子报ag九游会官方网站首页、第01版、一版要闻:苏克敬司长 强化源头防控,坚持城乡统筹,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
2.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地下水污染防治主要有哪些任务?
2021年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要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对新时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作出总体部署,要求强化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意见》明确提出要持续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划定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并强化保护措施,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及污染风险管控;实施水土环境风险协同防控;在地表水、地下水交互密切的典型地区开展污染综合防治试点。
(摘自2021年11月7日,新华社北京电: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3.2022年我国地下水的现状与问题以及2023年地下水工作的安排?
2022年我国地下水水质总体保持稳定。全国地下水ⅰ—ⅳ类水质点位比例为77.6%,ⅴ类水质点位比例为22.4%,部分重点污染源周边地下水特征污染物超标问题尚未得到有效控制。
2023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推进农用地安全利用和重点监管地块风险管控,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
(摘自2023年4月24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作《国务院关于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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