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的指导意见》(环大气〔2024〕6号)要求,我厅组织对《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鲁政办字〔2023〕34号)进行了修订,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5日。
一、发送电子邮件:daqichu@shandong.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地址:济南市经十路3377号,邮编250101,并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意见”字样。
附件: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征求意见稿).pdf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4月25日
来源:山东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