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以来,为严格管控特殊时期的医疗废物,防止发生次生污染事件,省生态环境厅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主动做好医疗废物处置相关工作。目前,全省16市明确处置医疗废物的集中处置设施共22个,全部处置能力最大为395吨/日,完全能满足目前日收集量220吨左右医疗废物的处置需要,全省涉疫情的医疗废物全部在当天及时安全处置。截止4月7日,疫情期间,全省已累计处置医疗废物17008.39吨。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厅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统一组织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生态环境部各项防控工作部署。节日期间,厅负责同志多次带领有关处室、单位对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医疗废水处置情况进行现场督导。
二是强化环境监管。重点做到2个分开、3个必须、紧抓4个环节。2个分开,就是将定点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分开,把涉疫情医疗废物与一般医疗废物分开,实现精准分类、源头减量;3个必须,就是要求医疗废物必须在48小时内转运至处置单位,处置单位必须在12小时内处置完毕,转运时必须配备专人专车;紧抓4个环节,就是在收集、运送、贮存、处置4个环节中实行全过程监管,确保医疗废物及时、有序、高效、无害化处置。
三是做好现场检查督导。疫情期间,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定点医院及大型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和医疗废水处置情况开展现场抽查,重点时段全天候值守。上个月,省生态环境厅组织8个检查组赴16市对全省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和重点医疗机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抽查督导,最大限度消除环境隐患,确保特殊时期医疗废物和医疗废水得到及时安全处置。截至目前,严格疫情期间医疗废物管控,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累计出动人员15104人次(其中,春节期间出动督导检查人员3165人次),检查相关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处置机构、定点收治医院1777家次,检查普通医院、污水处理厂等单位5894家,对发现的问题,指导督促相关单位迅速整改。
四是确保应急保障。为有效应对疫情突发事件,省生态环境厅落实省委宁可备而不用,绝不用而无备的要求,督促各市从危险废物处置、生活垃圾焚烧和水泥窑协同处置单位中确定至少一家医疗废物备选应急处置单位,一旦现有处置单位或设施无法正常运行,立即启用备选处置单位,实现医疗废物处置无缝衔接。春节期间,指导各市生态环境局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了新冠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预案。16市共落实医疗废物备选应急处置单位22家,全省备选应急处置能力达到894.2吨/日。为应对可能存在的局部疫情爆发,还准备了6台日处理能力50吨左右的移动式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同时,要求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佩戴口罩等必要的防护工具,切实增强自我防护能力。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密切关注疫情,随时掌握全省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及时应对突发状况,确保特殊时期医疗废物得到及时安全处置。